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对象基本信息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朔环应罚 【2025】1号 |
单位名称:朔州振兴高岭土有限公司 |
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对朔州振兴高岭土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 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露天堆放260吨原料,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有效抑尘措施。 |
该公司所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17给予罚款。 |
4.6 |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5/4/2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22MAOHP1G11W | ||||||
法定代表人:任振兴 | ||||||
朔环应罚 【2025】2号 |
单位名称:山西京太工程有限公司 |
我局于2025年3月14日对山西京太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 违法行为:该公司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朔州国道应朔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签署委托书,负责应县境内水稳拌合站、半成品料堆的洒水、覆盖等清洁环保工作。但G336三号拌合站内露天堆放5万方砂石,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有效抑尘措施。 |
该公司所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17给予罚款。 |
6.4 |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5/4/2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22MACRBPDL60 | ||||||
法定代表人:郭舒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