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农函〔2024〕3号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高效农业有机衔接,持续深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22号)及朔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朔农经发〔2023〕7号)要求,根据目前生产状况,我县在综合研判去年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择优遴选,议定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服务项目确定支持玉米的耕、种、防、收各环节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主要形式,预计服务面积5.2万亩以上。拟定由11家基础条件好、现代农业机械设施装备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具体实施,服务组织分别是:
应县新郡种植专业合作社
应县浩富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应县通迈家庭农场
应县友诚农机专业合作社
应县民伟种植专业合作社
应县振华种植专业合作社
应县圆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应县汇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应县大光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应县玉鑫园农机专业合作社
应县淑花农机服务部
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3年4月5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49--5022567
应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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