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现农发函〔20264

关于遴选2026年应县农业生产托管

实施主体的通知

为了组织实施好我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高效农业有机衔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乡(镇)组织推荐,服务组织自主报名,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类农业企业等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实施主体应具备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机构健全,运营规范,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3、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账簿齐全,版面制度上墙等。

4、参与作业的农机户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

5、拥有与其服务内容(如耕、种、防、收根系残膜处理)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等。

6、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自愿服从上级要求。

、主要职责

1 按合同约定为服务对象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严格遵守作业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 建立服务台账,如实记录服务对象、作业面积、服务环节、收费标准等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和资金核查;

3.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

4.保障作业安全,为作业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杜绝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报名方式

乡镇推荐或具有意愿的实施主体到应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股(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提供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纸质材料。

报名期限: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8日

联系电话:0349-5023469。

报名结束后,通过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联合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参考实施面积、服务地点及承载能力匹配对应的工作任务,并公示服务组织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应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