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朔财社〔2023〕27号)文件精神,2023年下达我县中央彩票公益金66万元,专项用于资助应县夕阳红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3个项目。

一、应县夕阳红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

(一)资金使用规模

该项目资助52万元,已使用52万元。

(二)资金执行情况

目前项目单位已经完成资助,主要用于该项目屋顶及室内维修改造。支付维修单位52万元。

(三)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杨建国  13903495969

(四)实际效果

目前工程已完工,夕阳红敬老院屋顶及室内焕然一新,为居住老人提供一个完美的居住环境。

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一)资金使用规模

该项目资助9万元,已使用2.5万元。

(二)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共资助5名孤儿,共计发放2.5万元孤儿助学金。本年度使用2.5万元,结余资金6.5万元,结转到2024年继续使用。

(三)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李敏  18935478209

(四)实际效果

资金主要用于应县孤儿“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教育。资金发放率100%,项目开展进一步健全了孤儿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切实保障了孤儿权益。

三、“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一)资金使用规模

该项目资助5万元,已使用5万元。

(二)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共资助1名孤儿,共计发放5万元。用于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本年度使用5万元。

(三)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韩军业  13994944366

(四)实际效果

资助范围是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健全了孤儿医疗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病残孤儿及时得到救治和医疗康复。

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应县民政局为加强民政部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8]111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晋民发〔2017〕17号)等规定,制定了福彩公益金专管理办法。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上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合规使用,主动负责,严格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公示!

应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