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团 朔 州 市 委

朔州市教育局

朔州市少工委

文件

 

朔少联发〔20215

 

 

关于寻找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集中展现新时代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为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矢志奋斗的精神风貌,引领全市广大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寻找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朔州市各级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及少先队工作者。

二、推荐名额

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60个(新时代红旗大队20个、新时代优秀少先队中队30个、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10个),优秀个人230个(朔州市新时代优秀少先队员150名、朔州市新时代优秀少先队辅导员60名、朔州市新时代优秀少先队工作者20名)。

三、评选条件

参评集体和个人要符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一)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

1.优秀少先队红旗大队

1)少先队组织先进性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健全、活动活跃、集体主义精神强、工作规范有特色。入队前教育扎实规范,普遍建设“动感中队”,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常态开展,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强,队组织有吸引力、凝聚力(附课表)。

2)少先队思想引领有实效。重视加强红色基因和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体验教育”“红领巾研学行”等活动效果好,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听党话、跟党走。

3)队员自主性锻炼发挥充分。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委(队长),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发动少先队员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自主建阵地,锻炼队员自主实践能力,培养小主人意识,取得明显成效(附证明材料)。

4)基础队务规范。规范使用红领巾、队徽、队委(队长)标志等少先队基本标志礼仪,规范举行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特色鲜明、利用率高。(附阵地建设情况及使用情况材料)。

5)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强的专业素质,经常性参加少先队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少先队活动和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

6)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2优秀少先队中队

1)队组织有活力、凝聚力强。人人参与、常态开展“动感中队”“特色中队”活动,共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

2)有效开展少先队活动。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用好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生动活泼的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效果好、有特色(附活动资料及图片)。

3)队员的自主性、创造性发挥好。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中队委、小队长,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队员小主人意识强,人人有岗位,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集体荣誉感强(附中队选举材料、活动图片)。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5)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3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

1)成立学校少工委,由书记或党员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建立工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领导开展本校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对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激励制度。(附证明资料)

2)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开学有部署、过程有指导、期末有总结、年终有评价,保证开展少先队活动、购置设施设备所需经费,保证少先队报刊、少先队活动指导用书使用(附学校少先队工作安排、工作总结)。

3)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保障大队辅导员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待遇,保障辅导员少先队业务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课时,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附大中队辅导员名单及培训证明材料)。

4)支持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分批全童入队,入队程序规范,每学年召开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用好少先队标志礼仪,规范开展仪式教育,规范选举少先队小骨干,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常态化开展,全面开展“动感中队”“特色中队”活动,创新开展榜样教育(列举三项活动)。

5)初中学校要注重团队衔接,初一年级全面建队,创新开展符合初中生身心特点和需求的少先队活动,规范举行初中建队、离队仪式,健全少年团校、团课制度,规范开展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

6)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二)新时代少先队优秀个人

1.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至14周岁(2007年7月1日以后,小学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无特殊重大事迹,不可申报)在朔州学习生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热爱少先队,模范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里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4)诚实,有爱心,乐观向上,关心集体,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节俭意识,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中、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三年内曾经获得市级、省级及全国同类表彰者,原则上不得再参评,对少先队工作有突出贡献者除外。

2.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一般应为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或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大队总辅导员附所在县级团教少联合聘任文件或备案证明,中队辅导员附学校少先队聘书),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校外辅导员(解放军现役义务兵担任校外辅导员1年以上)。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

2)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少先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3)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学习和运用少先队学科理论进行信仰启蒙、政治启蒙教育,推动“红领巾奖章”争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系列活动等重点工作方面,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有创新,成绩较突出。

4)有扎实的专业素质。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少先队工作能力,坚持少先队组织和工作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参加过县级以上少先队专业培训(附结业证书复印件),名师工作室有研究成果的成员有比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本人撰写的少先队工作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者可优先推荐。

5)校外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校外少先队实践活动途径载体、创新丰富少先队教育方法手段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在少先队改革、构建少年儿童成长激励体系、全童入队现实下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如何树立、德育教育格局中少先队组织的独特功能如何体现、新的社会条件下少先队的工作方式如何改进等方面有重大研究成果的优先推荐。

优秀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三年内曾经获得市级、省级及全国同类表彰者,原则上不得再参评,对少先队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新的重大的工作成绩者除外。

3.优秀少先队工作者

1)连续1年以上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各级专职少工委干部和总辅导员(附正式任职文件),重点是县、校两级。

2)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

3)带队伍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善于协调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力量,为本地少先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少先队工作有创新举措,能调动并指导辖区学校少先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4)工作出色。认真落实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普遍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深化“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体验教育”“ 红领巾研学行”活动等重点工作,合本地实际,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绩突出,所在单位少先队工作被上级评为优秀(附证明材料)。

5)辅导员待遇落实,规范在本区域学校成立少工委,少先队工作纳入当地党建考核、工作经费基本保障。

三年内曾经获得市级、省级及全国同类表彰者,原则上不得再参评,对少先队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新的重大的工作成绩者除外。

四、推报程序

(一)名额分配。少工委根据人数规模、工作情况等因素,统筹确定各县(市、区)推荐名额。

(二)确定人选。各县(市、区)少工委按1:1.2比例,确定候选单位(候选人)。候选单位(候选人)需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由学校推报的候选单位(候选人)需同时经学校少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其中,少先队员人选需经所在少先队集体民主选举。

(三)征求意见。各县(市、区)少工委要做好候选单位(候选人)的意见征求工作。其中,候选集体(候选人)需征求所在学校(单位)、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意见。

(四)组织上报。各县(市、区)少工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所分配名额,统一集中上报。候选名单及登记表一式二份(文字版加盖公章,统一使用A4纸,同时附电子版Word格式),事迹简介300字、事迹材料2000字(内容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附电子版Word格式),红底免冠照片及3张参加少先队活动现场图片(仅报电子版、像素800万以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五、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差额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候选单位(候选人)由所在学校(单位)、县级逐级审核把关。候选单位(候选人)要在所在学校(单位)、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

(二)评选程序

1资格初审。市少工委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率先垂范、规范运作、任职条件、任职标准、在本地发挥少先队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初审。

2事迹评分。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围绕工作完成情况、事迹表现情况、辐射带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分排队。

3实地考察。市少工委办公室通过组织抽查、委托考察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候选人所在县(市、区)少工委负责人交换意见。

4专家评议。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少先队工作方面的专家通过集体酝酿、协商,共同确定“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人选。

有关要求

(一)严肃评选纪律县(市、区)少工委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在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坚持统筹兼顾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应兼顾性别、民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比例,注意推荐残疾少年儿童、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代表。推荐少先队先进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要坚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切实把那些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上来。要把推动少先队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有改革成果突出的要优先考虑。

(三)确保评选质量。各级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搞平均主义、不搞轮流排队,确保评选推荐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认真做好审查把关工作,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四)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县(市、区)团委、少工委要与同级教育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团委、教育少工委联合颁发证书。

 

系 人:田步升  17803475622

 涛  13994907276

电子邮箱:szssgw@sina.com

邮寄地址:朔州市振华西街1号团市委学少部

   编:036000

 

附件:

1朔州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2朔州市少先队优秀个人推荐表

3朔州市少先队先进集体推荐表

4朔州市少先队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5朔州市少先队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朔州市     朔州市教育局     朔州市少工委

 

             2021518


附件1

 

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表彰名额分配表

   类别

 

地市

优秀

少先队员

优秀

辅导员

优秀

少先队工作者

红旗

大队

优秀

少先队中队

先进学校

150

60

20

20

30

10

朔城区

35

14

4

4

8

2

平鲁区

15

5

2

2

3

1

怀仁市

30

12

3

3

6

2

山阴县

23

6

      2

    2

5

2

 

22

6

2

2

5

2

右玉县

15

5

2

2

3

1

 

10

12

5

5

 

 

 

注:各县(市、区)按照1:1.2比例申报表彰材料,市少工委办公室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表彰材料对县(市、区)表彰名额进行20%的上下浮动。


附件2

 

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优秀个人推荐表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入学)时间

 

 

所在单位(学校)

 

职务(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申报类别

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辅导员□   优秀少先队工作者□

 

 

 

 

 

(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盖章)

  

 

注:1、申报类别要注明优秀少先队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在其后“□”中划“√”。

2、少先队员不加盖各级人社局意见。

3、此表一式两份上报,复印有效。


附件3

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推荐表

 

             县(市、区)

申报单位名称

 

队员人数

 

队长姓名

 

辅导员姓名

 

详细通讯地址

 

  

 

队长联系电话

 

辅导员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红旗大队 少先队中队□   先进学校□

 

 

 

(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盖章)

  

 

 

注:1、申报类别要注明红旗大队、少先队中队、先进学校,在其后“□”中划“√”。

2、此表一式两份上报,复印有效。


附件4

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少工委(盖章)

 

类别

单位(学校)及职务

联系电话

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

辅导员

 

 

 

 

 

 

 

 

 

 

 

 

 

 

 

 

 

 

 

 

 

优秀

少先队

工作者

 

 

 

 

 

 

 

 

 

 


附件5

朔州市新时代少先队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少工委(盖章)

 

类别

申报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红旗大队

 

 

 

 

 

 

 

 

 

 

 

 

 

 

 

 

 

 

 

 

 

 

 

 

少先队

中队

 

 

 

 

 

 

 

 

 

先进学校

 

 

 

 

 

 

 

 

 

 

 

 

 

 

 

 

 

 

 

 

 

 

 

 

 

 

 

 

 

 

 

 

 

 

 

 

朔州市少工委办公室             2021518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