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

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07 来源: 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我县计划组织实施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非定向生、委培生的毕业证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护士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7日至2004年7月7日期间出生);其它岗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7日至2004年7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7日以后出生);

  (七)户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限户籍;专科学历的报考者只限应县户籍或曾为应县户籍;

  (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者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参加我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7日。

  (九)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3: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

  (十)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不得以原取得专科学历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128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招聘42名,县中医院招聘20名,乡镇卫生院招聘6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领导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组)负责,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

  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8:00至7月21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在《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专科、本科按照学信网“阳光高考”专业库设置,研究生按照学信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本专业或专业专家进行认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7日8:00至7月22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名单,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在7月22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22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7月17日9:00至7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调整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于7月27日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同时开启改报名通道,改报岗位仅限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报考,改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改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改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于7月31日17:00结束。已通过改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8月2日前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具体地点及开考时间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等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取得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农技特岗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全部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4.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核、资格审查等现场环节,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测量及核酸检验报告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具体事宜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具体程序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顺次递补的书面申请,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逐人自主选择拟聘乡镇卫生院。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未取得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咨询监督电话:0349-5022849  0349-5035245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1.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情况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5.同意报考证明 

   6.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7.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

   8.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应县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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