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武 

(作者为退休干部,原应县政法委书记)

  1974年9月的一天,应县木塔文保所所长谢巨广同志到县公安局报案称:木塔二层主佛像泥塑胸部被挖开,文物被盗,请求公安局破案。我当时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接到报案后当即带领四名公安人员及时赶赴木塔二层,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 

  主佛像端坐在木塔二层中央,塑像是木结构骨架,装板缠绳,外敷泥皮,彩绘装饰成型。木架中柱宽厚大约20厘米。中柱上端正好是佛像的胸部,中间有一个大约15厘米厚的凹槽,凹槽的外面钉有一块铁皮,发现铁皮被人撬开,盗去装脏的文物(究竟是什么文物当时弄不清)。同时发现主佛像膝部也被人挖开,里边藏有东西,随即从佛像腿内取出许多木刻佛经,其中有几卷是《大华严经》,还有手抄墨迹,彩绘图像,黄鼠骨架一个,麻燕爪许多。 

  经访问文保所有关人员,当时木塔正在维修,尚未开放。在二层维修木塔楼板的有本县接马峪村的两位王姓木匠,在木塔底层维修大佛像泥塑的有老艺人韩佃翰(年近70岁),谢巨广所长每天上塔监工,除此再无他人登塔。 

  根据现场勘查和访问有关人员情况,分析作案者很可能是两个木匠。为此,我当机立断火速派两名干警到接马峪村传讯两个姓王的木匠,经过政策攻心,促使二人交待了问题,供认二层主佛像胸部装脏的文物是他们偷的,佛像膝部也是他们挖的痕迹(但没有偷东西),我当即责令他们交出所盗文物。经清点有:佛牙(大约一寸半长)、水晶珠(其中有一颗是葫芦状),还有沉香木,檀香木,香泥饼等。这些文物装在一个大约15厘米的银盒内,外边包有一块黄绸子,原在二层佛像凹槽内秘藏。盗后他们把银盒捣毁,卖到县人民银行(后追回)。至此案情大白。因两个作案人能主动坦白并交出被盗文物,经研究决定给予从宽处理(当时文物法还没有出台,未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文物在破案后全部移交给县文保所。这批文物究竟有多么珍贵,当时人们都不清楚。事后谢巨广同志把案情报告了雁北文物站。经赵朴初和文物专家鉴定,确认是释迦牟尼真身佛牙舍利,系稀世珍宝。《大华严经》也是稀世珍宝,填补了我国现存辽代经卷空白。因当时应县没有专库,为防止被盗和发生意外,将这批文物交由国家文物局代为保管。上世纪八十年代县人代会代表写提案,要求国家文物局将这批文物归还应县,经逐级反映,最后国家文物局同意将这批文物归还应县。在破案后的1977年8月,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的赵朴初先生携夫人专程来我县瞻仰了木塔和佛牙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