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介绍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地址:应县人民政府二楼

(二)办公电话:0349-502867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单位负责人:刘喜春

)单位具体情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 1名,副局长 2 名,现有干部职工6名,在职党员2名。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应急值守、督查、档案、机要、信访、提案、保密、印鉴、会务、接待、大事记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相关培训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2.政策法规与投资规划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大问题的调研、课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稿的审核工作。组织制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3.产业合作改革创新与中小企业股:组织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县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管理,推进管理创新工作。

    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创业辅导体系。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导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中小企业融资建议,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等。

4.信息化推进与数字产业发展股:承担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

负责全县数字产业发展应用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负责数字产业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数字产业建设规划,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负责全县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监督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清产核资工作。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细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三)制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办法建议。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县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办法。指导行业和企业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二)负责全县数字产业发展应用工作。负责数字产业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办法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