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地址:应县新建南路民政大楼

二、办公电话:0349-5064581

三、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四、单位负责人:李建国

内设机构: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社会福利股(老龄工作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殡葬监督管理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股。股级事业单位3个:应县社会福利院(应县敬老院、应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应县民政事务中心(应县社会捐助中心)、应县殡仪馆。

五、单位职能: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 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机关党群、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 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 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 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报批工作。公布行政区划代码。负 责全县地名命名、更名的备案工作和标准化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县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行政区 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标准行政区划与地名地图、 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工作。

(二)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等。

(三)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 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 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内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四)拟订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五)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 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等。

(六)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拟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参与拟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 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七)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 政策,强化公墓监管。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 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机构有关工作。承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承担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八)监督实施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按照管理权 限,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 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等。

(九)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