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2023第19号


王晓鹏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应县白塔小区北段教堂西11号楼东1号的房产证(证号:应房字第03571号)遗失,现申请补发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准予遗失补证。

公告期满后5日内补发不动产登记证。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