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2024第10号


张超,身份证件号:1406221998******36,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应县东关小区6号楼2单元3层东,不动产权证号:晋(2022)应县不动产权第0000100号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准予遗失补证。

公告期满后5日内补发不动产登记证。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