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2025]8号

因自然人宋国亮死亡,其生前已将坐落于应县二道巷M区6号楼3单元1层西门,(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应房字第03377号)的房屋卖与常应梅(身份证号:140126********0028),现常应梅来我中心申请办理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依据《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准予办理转移登记。

联系人:不动产登记中心杨仁富,电话:1583252608

公告期满后5日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