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23日我局拟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18635698836 13934198283
通讯地址: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西同力卡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岭土和5万吨耐火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
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臧寨乡萧寨村西南 |
山西同力卡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中信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7000万元,新建1条煅烧高岭土生产线,主要建设2座环式节能窑、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等相关配套设施,年产2万吨煅烧高岭土,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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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粉尘、烟尘、SO2、NOX。运输扬尘可通过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降低起尘量;原料及成品库为全封闭轻钢结构,库内设雾炮机,定期洒水抑尘,可有效抑制原料及成品堆存、装卸、装载产生的粉尘扩散。上述产污环节均为无组织排放,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 环式节能窑产生的烟气经1套SNCR脱硝工艺+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烟囱高度15m,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较少,全部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废石、脱硫渣、除尘灰及生活垃圾。挑选除杂产生的废石用于建筑材料;煅烧窑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集中储存后用于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集中储存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可直接返回生产系统,重新利用。评价要求厂内设置封闭的垃圾箱,并及时清运。废渣要及时清理,厂内严禁废渣及生活垃圾的随意堆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在采取对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在厂房底层,采用基础减震(橡胶减震或弹簧减震),厂房、操作间进行封闭,设置隔声门窗,降噪吸声等一系列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