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组通字〔202131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委、局、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党(工)委:

  现将《关于鼓励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回村参选任职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应县县委组织部           

应县民政局               

 2021531日        

 

     

关于鼓励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回村参选任职的工作方案

  为大力优化年龄结构、着力提升学历层次、积极拓宽选人渠道,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晋办发〔202113号),现就鼓励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回村参选任职,提出如下方案。

  一、具体范围和资格条件

  面向全县农村开展,重点面向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开展。具体对象是:本乡本土有意回村参选任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含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

  ()严格人选标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年富力强、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群众认可的优秀人员。

  参选任职村“两委”主干的,按照积极推行“一肩挑”的要求,需具备1年以上党龄,党组织关系在本村,还需具有本村户籍(含换届前迁回本村的户籍)。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以参加选举。

  (二)建立负面清单。有下列15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选任职:①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伪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④以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影响基层治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⑤被立案调查审查或依法留置、逮捕的;⑥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信奉邪教的;⑦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⑧当前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⑨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⑩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遥言、非法大()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长期外出或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选举前不按规定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

  二、岗位待遇和政策保障

  (一)工资待遇。回村参选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担任村“两委”主干的,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标准落实报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按照3倍标准落实报酬。担任村“两委”其他成员的享受误工补贴。

  (二)政治待遇。对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党组织书记,择优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三)备案管理。大学生村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逐人建立台账,重点关注培养。

  (四)培养使用。加大教育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大学生村干部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根据上级统一安排,从中择优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干部。

  三、参选任职办法程序

  参选任职村“两委”主干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乡镇党委根据村级班子建设需要,积极进行政策宣讲和报名动员。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向的大学毕业生,到所在乡镇进行报名,填写《应县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回村参选任职报名表》。

  (二)乡镇推荐。乡镇党委进行初审,通过查看相关资料、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能力素质、政治素养等,经乡镇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推荐人员需在所在村公示。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农业农村、信访、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对乡镇党委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联审。

  (四)组织考察。对通过联审的,由乡镇党委牵头、县委组织部派人参加组成考察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乡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建议人选。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对建议人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讨论研究是否同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六)参选任职。乡镇党委安排任职,按程序参加换届选举,推动实现“一肩挑”。

  (七)登记备案。选举后1个月内,乡镇党委将选举有关情况、得票情况和任职文件等报送县委组织部,任职期间,通过填报年度备案表实行日常管理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乡镇党委要担负起选拔大学毕业生回村任职工作的主体责任,乡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树好导向,立好标杆,好中选优。换届后,全县村“两委”主干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40%,每村至少有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学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二)严格政策。乡镇党委要把握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要求,严格选拔程序,不能松口子,不能搞变通,不能降标准,坚决将不符合条件人员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