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镇卫生院队伍建设,我县计划组织实施应县“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乡招村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以《应县2022年“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应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岗位;

  2.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19776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263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4.执业期内发生过医疗事故、责任事故或接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行政处罚未满2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

  ()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应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xian.gov.cn发布,并在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大门张贴。同时由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告知应县所有村医。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610日至2022611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北大厅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报名信息不全、不实出现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5、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执业医师(助理)执业证书、村医执业证书、所在村两委出具的村医工作证明(村两委出具、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注意见、县医疗集团审核)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

  笔试的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通知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并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求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可咨询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349--5022845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基本公共卫生知识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参加考试,证件和证明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资格复审

  1、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招聘岗位考分最高的报考人员为资格复审人选,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成绩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大门口公布,并由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通知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另行公布。

  2、如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3、因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检的资格。

  ()体检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的时间及有关事宜在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大门口公布,并由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通知所有参加体检人员。

  ()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个人档案、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及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大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应县乡镇卫生院事业人员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纳入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仍在原村医岗位工作。

  五、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审查等现场环节,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供核酸检验报告。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测量及核酸检验报告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具体事宜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为准。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应县“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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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应县2022年“乡招村用”从现有村医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2.诚信报考承诺书

  3.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4.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

  5.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