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河长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推荐应县水利局参加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评选,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干部、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河长制办公室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应公示对象的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 2023年1月29日-2月5日

  联系电话:  0349-5021527

  地址: 应县金城镇新建西路97号

  应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