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和调节我县粮油供求总量,规范县级储备成品粮油管理,保证质量安全,加强我县县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我公司拟开展县级成品粮油储备代储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有利于储存安全、有利于集中管理和监督,县级成品粮油实行“政府储备、财政补助、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管理模式,择优选取代储企业。代储企业主要负责县级成品粮油的购进、储存、轮换等工作,并确保储备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粮油经营企业(门店),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

  (二)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记录良好。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和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明令通报、处罚、约谈等;无任何储粮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年经销成品面粉500吨以上。

  (三)具有符合相应要求的仓储设施(自有或租赁均可),仓房储存设施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粮食仓库建设标准》要求,仓容量能够满足代储成品粮油需求。

  (四)日常管理规范,达到“四无”(无虫害、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要求,粮油质量和卫生达标,有规范的财务、仓储、质量等管理制度。

  (五)代储企业取得代储资格后,需在县农业发展银行开立账户专项用于成品粮油代储的资金结算,并提供与代储成品粮油等值的抵押物。

  三、代储品种及数量

  本次县级成品粮油储备品种及数量为:面粉750吨、食用油75吨。

  四、费用补贴标准

  成品粮油费用补贴标准为:面粉240元/吨,食用油500/吨。

  五、代储要求

  1、代储期限:成品粮油代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代储企业按下达的代储计划,自首次签订合同起30日内完成入库,经核查确认后,合同生效。

  2、轮换要求:面粉代储期内每半年轮换1次,夏季789月份三个月轮换一次,食用油一年轮换一次,日常库存不得低于总量90%

  3、质量标准:储存面粉和食用油各项常规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须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如遇国家、省、市、县相关标准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代储企业自行负责出入库和在库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入库需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六、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最近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提出代储计划申请书(主要包括单位概况、经营状况、主要经营品种、仓库基本情况和储存能力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于2023年37日前报县发展和改革局210房间。

  我公司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核通过,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应县县级成品粮油储备代储企业。

  特此公告。

                   

  应县欣禾粮贸有限公司     

  2023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