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7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均可通过邮寄书面意见或发送反馈意见至邮箱:429528556@qq.com。
附件:《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应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