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1大类食品3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应县小陈烟酒超市销售的芹菜,二甲戊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应县东海水产超市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应县小陈烟酒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应县博雅苑壹号百货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应县瑜飞水果店销售的橘,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应县小乔门市部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应县博雅苑壹号百货超市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应县博雅苑壹号百货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特此通告。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