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现代农发【2024】36号

关于做好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摸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实施好我县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准确下达任务清单及资金计划,现将合作社摸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拟计划支持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规模适度、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农民合作社提质强基增能,稳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和服务带动能力。支持范围:重点从以前年度评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示范社中筛选实施主体。

已通过2023—2024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支持的,不纳入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范围,防止“垒大户”。

二、奖补条件

(一)财务管理规范。执行《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通过聘用专(兼)职会计或财务委托代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会计账簿齐全。

(二)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数量达到30个以上,且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相一致,成员账户准确记录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等内容。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有效,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

(三)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社会信誉良好。按时年报并公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纳税,税务状态正常;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六)示范带动明显。在组织成员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带动成员共同致富等方面作用明显。入选国家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优先支持。

三、补助事项

(一)奖补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进行奖补。

(二)资金用途。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生产条件,完善生产设施,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增收潜力,拟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建设清选分级、加工包装、储藏保鲜、预冷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就近就地转化增值。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

3.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4.提升服务带动能力的其他事项。

(三)规范资金使用。奖补资金用途要符合支持方向,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长效作用,不得用于购买饲料、化肥、包装用品等一次性生产投入品;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等与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四、摸底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以前年度评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示范社填写《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摸底报名表》,12月10日前报应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49-5023469

联系人:韩志杰

附件: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摸底报名表

应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摸底报名表

合作社名称


示范社资格(国家、省级、市级)


合作社地址


种养规模


法    人


联系电话


财务管理

是否执行《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聘用专职或兼职会计,设置会计账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


成员账户与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一致。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记录是否准确  


经营规模及生产服务方面

是否具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信息、土地经营流转合同、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真实。


是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信息。


社会信誉及示范带动方面

合作社是否正常年检,税务状态是否正常,征信是否正常,是否发生过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是否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能有效带动成员共同致富


计划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拟建设内容(具体到型号、数量、单位等)


申报项目拟投资预算(万元)


合作社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