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现农发函〔2025〕3 号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我单位拟向全县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注册基地在应县辖区内 ,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土地流转协议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2、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 ,组织实地考察 ,考察合格再予以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3年以上 ,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 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其他种植、养殖单位(户),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先使用遴选推介发布的主推技术等,同时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3、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 ,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4、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 ,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到基地观摩和学习 ,开展高素质农民实训工作 ,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活;
3、基地要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和辐射源、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 ,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 ,按时报送到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实行动态管理 ,对基地标牌制作、基地建设、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药、肥料等物资 ,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进行补助。
六、其它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3日.
2、联系电话:18735492181
附件:应县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docx
应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