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发〔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月24日       


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朔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的工作思路,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科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的“全过程”“全链条”体系,破解垃圾治理难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县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并推进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

  (二)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促进部门协调,加强部门与属地联动,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坚持示范引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综合商场等机构带头示范,同步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坚持终端先行。优先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衔接的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体系。

  三、目标任务

  120206月底前,在县城建成1-2座垃圾中转站和1座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年底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把迎宾北路作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撤桶并点,以此带动全县垃圾分类工作。

  22021—2022年,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2023—2025年为全面推广阶段,随着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力争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重点工作

  (一)确定分类方式

  根据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实行“4+3”分类方式,即居民小区、城中村(棚户区)、食堂或从事相关餐饮服务的党政机关、宾馆、超市等场所采用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不设食堂不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采用三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区域

实施主体

分类方式

居民小区

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实施

无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社区实施

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

有害垃圾

其他垃圾

城中村(棚户区)

所在社区或村民委员会

党政机关、宾馆、

超市等场所

设食堂或从事相关餐饮服务的场所或经营主体

公共机构

不设食堂、不从事餐饮服务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其他垃圾

公共场所

不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园、广场、商场、车站等管理单位

  (二)规范分类投放

  按照统一标识,方便投放的原则,足量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或垃圾分类箱房。

  1、居民小区: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单位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或垃圾分类箱房,没有物业管理的提供家用分类垃圾袋。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分类收集点或垃圾分类箱房。

  2、城中村(棚户区):由村民委员会或社区负责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或垃圾分类箱房,并免费提供家用分类垃圾袋。

  3、党政机关、宾馆、超市等场所:由相关单位或经营主体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沿街商铺自行分类后按规定分类投放。

  4、公共机构:由党政机关及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

  5、公共场所:由环卫部门配齐分类收集容器。

  (三)强化投放管理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3、按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4、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实行中转收集、运输的,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站(点);

  5、督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6、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

  (四)完善收运体系

  通过政府投资或市场化运作,建立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

  1、可回收物的收运:居民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由社区、物业收集;公共场所由环卫部门收集;党政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自行收集。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或专门的收运企业进行运输,并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分拣、收运、循环利用。

  2、有害垃圾的收运:由环保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统一收运、处置。

  3、厨余垃圾的收运:居民小区、城中村(棚户区)和党政机关、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组织统一收运,日产日清。

  4、其他垃圾的收运:由环卫部门利用现有的收运体系进行收运,日产日清。

  (五)建立处置体系

  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围绕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建立完善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置与循环利用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6月底前)。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试点示范阶段(2020年底前)。将县政府、三小、五小、七小、六小作为试点进行垃圾分类,力争年底实现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同时将迎宾路作为示范点实行分类收集、运输。

  (三)深入推进阶段(2021—2022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3—2025年)。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县基本完成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形成组织有力、政策完善、制度健全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分类管理体系。

  六、责任分工

  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负责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等。

  县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县教育局配合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并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

  县卫健局配合做好医院等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县商务局配合做好加油站等商业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商场、餐饮、酒店、药店、临街商铺等食品经营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县银保监管组配合做好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广播电视台、报社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事迹和单位,并对敷衍应付、摆脱责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卫健等)要配合街道办、乡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主抓、行业指导、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监管,对处理处置设施实施常态化环保监测,确保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发放“积分兑换卡”,给予居民兑换积分奖励,引导正确分类投放。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指标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优秀明星”等评选活动,充分激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组织、社团等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单位“五进”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垃圾分类投放意识,树牢“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切实增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四)严肃考核问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通报,并严肃问责。

  附件: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云丰  副县长

  副组长: 贾涵坤  县政府督查专员

       戚耿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段清章  县发改局局长

  程利民  县教育局局长

  刘喜春  县工信局局长

  郭胜利  县财政局局长

  李尚宝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子贵  县商务局局长

  王新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耀锋  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局长

  赵永升  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王天升  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主任

  张安山  县银保监管组组长

  力海仁  金城镇镇长

  丰卫吉  镇子梁乡乡长

  段新毅  义井乡乡长

  李德海  臧寨乡乡长

  赵玉军  大黄巍乡乡长

  裴永婷  杏寨乡乡长

  徐志宏  下马峪乡乡长

  王  振  南泉乡乡长

  宫月琴  南河种镇镇长

  李忠权  下社镇镇长

  秦  升  大临河乡乡长

  李建国  白马石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天升兼任。


解读:《关于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