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发〔2020〕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应县进一步集中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29日           

 

 

应县进一步集中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顿范围

  全县区域内的民办无证幼儿园

  (二)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鼓励无证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管理、加大投入,提升办园水平。力争部分无证幼儿园提档升级,达到办园标准,取得办园许可;坚决取缔不符合办园标准的无证幼儿园,并妥善分流在园幼儿。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无证园,促进我县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化。

  (三)清理整顿内容

  1.办园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办园条件(园舍条件、设施设备配置);

  3.师资力量(园长、教师和保育员是否取得从教从业资格证);

  4.保教工作(教育教学管理);

  5.饮食卫生(食品卫生许可证);

  6.收费(收费许可证);

  7.安全管理(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情况,有无校车备案标准证);

  8.消防供电设施设备(消防验收合格证、用电是否安全)。

  (四)主要措施

  我县无证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条件简陋、卫生条件不达标、安全隐患突出、教师队伍不合格、保教质量低下的问题,严重影响幼儿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大整治力度。

  1.鼓励推进无证幼儿园提档升级。对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管理较规范的无证幼儿园进行重点指导、分类推进。按照《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整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师资力量、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通过整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经教育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可申请办理办园许可证。

  2.坚决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县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或办园不规范的幼儿园(办园点)以及全县区域内布局不合理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全县集中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由县集中清理整顿民办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部署,领导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清理整顿日常工作。县教育、公安、交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发改、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广播电视、供电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认真组织实施,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对基础设施简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符合办园标准的无证幼儿园,逐园依法下达行政处理决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要利用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其在园幼儿就近分流安置到公办幼儿园或在册民办幼儿园。严格实行在园幼儿安置情况跟踪登记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得到妥善安置。

  二、实施步骤

  全县集中规范清理整顿民办无证办园工作从2020915日开始至202012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20915——2020930日)

  县教育局组织召开民办无证幼儿园调查摸排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排查摸底工作。集中对全县县城内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办园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和登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引导家长将幼儿送至正规学前教育机构,积极营造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阶段(2020108——20201031日)

  根据民办无证幼儿园的摸排和掌握情况,下达《停办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对需要限期整改的幼儿园,针对其在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类梳理,逐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整改期限截止到20201026日。县集中清理整顿领导组将在整改期限后五日内对全县所有的民办无证幼儿园逐一进行验收。

  (1)对完全具备办园条件的民办无证幼儿园,按规定程序登记注册,协助其尽快补办审批手续,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纳入正常管理范畴。

  (2)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且符合布局规划的无证园限期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审批相关手续,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3)对缺乏基本的办园条件,经过整改,仍然无法达到基本办园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摘牌查封,坚决关停取缔,并下发《停办通知书》。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依然擅自开班办园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清理整顿情况,制定具体的幼儿分流安置方案,合理分流、就近妥善安置取缔后无证幼儿园的在园幼儿,并建立在园幼儿安置情况跟踪登记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得到妥善安置,确保被分流的每一个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

  第三阶段:联合执法阶段(2020111——20201130日)

  从县集中清理整顿民办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集中时间,逐一检查全县已经取缔关停的幼儿园。对仍未自行关闭的民办无证幼儿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第四阶段:整治总结阶段(202012月底)

  组织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经验总结,保持整顿成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建立无证园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严格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审批,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招生办学,确保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开展民办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幼儿园管理、保障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集中整治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要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民办无证幼儿园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依法取缔。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要通过宣传栏、各类媒体,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对确保幼儿安全和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宣传无证幼儿园的社会危害,提高全社会对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引导家长及举办者理解和支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经常性形势研判和常规性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无证幼儿园日常监管工作,经常性地摸排检查,防止取缔后的无证幼儿园再次擅自开班招生。要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有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发生。

  四、责任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总调度,督促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各自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负责民办无证幼儿园的资质、师资及办学能力的评估。做好被取缔无证幼儿园园内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劝解引导家长为子女选择正规幼儿园入园,妥善做好家长稳定工作,做好取缔无证民办幼儿园后续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民办无证幼儿园违规招生广告及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幼儿园的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对民办无证幼儿园食堂进行查封和处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经验收合格的民办无证幼儿园的办学许可等各类证书的发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民办无证幼儿园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建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督查民办无证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出警处理清理整顿过程中引发的对抗、暴力和冲突等问题,为集中清理整顿工作保驾护航。

  县交管大队:负责检查民办无证园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的使用情况;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督,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台账。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校车审查、挂牌、办证,对校车驾驶员资质核发。会同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收缴并强制报废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的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的校车服务及雇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非校车接送幼儿服务,对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严管严罚。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对民办无证园的卫生保健进行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验收民办无证幼儿园的收费许可审定和收费情况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广播电视台:做好清理整顿的跟踪报道及对合格和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公布。

  县住建局:负责对民办无证幼儿园园舍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疑似危房等及时督促房屋产权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清理整治,保障园舍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民办无证幼儿园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需要整改的民办园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应县集中清理整顿民办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拉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温晋华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程利民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段清章  县发改局局长

      戚耿文  县住建局局长

      窦海章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席  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新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利勋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武加福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

      徐  军  县交管大队教导员

      王育文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高存博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登瑞  县教育局局务会成员

          柴文达  县教育局成教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柴文达,成员:杨大奇,具体负责清理整顿的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附件:《应县民办无证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图解:应县进一步集中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