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 时间:2021-06-14 21:18 来源: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应政办发〔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立县”战略步伐,全面掌握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对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12个乡镇和国营林场。
二、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1、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情况(10分)
2、森林资源管理情况(16分)
3、集体林改完成情况(10分)
4、森林防火情况(24分)
5、森林培育管理情况(10分)
6、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11分)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7分)
8、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情况(7分)
9、林业工作站或管护区建设管理情况(5分)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的方式,并结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当年分项工作检查验收资料。责任制执行情况采取综合评分方法,综合考核乡镇政府、国有林场对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考核领导组及分工
为确保2021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现成立考核领导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郝建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丁烈征 县政府办主任
韩成生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党组书记韩成生同志兼任。考核工作分三个组。
第一组:
组 长:王生云
成 员:穆忠诚、严通全、李 乐
考核单位:金城镇、南河种镇、下马峪乡、南泉乡
国营林场
第二组:
组 长:米 祝
成 员:李建保、杜 文、王晶晶
考核单位:下社镇、大临河乡、镇子梁乡、义井乡
第三组:
组 长:帖伟元
成 员:杨海青、袁环钊、孙静义
考核单位:白马石乡、臧寨乡、大黄巍乡、杏寨乡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整理准备好本单位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各项档案资料,对照通知要求以正式文件上报2021年度县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2、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县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检查结果要全县通报。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图解: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