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发〔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立县”战略步伐,全面掌握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对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12个乡镇和国营林场。

  二、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1、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情况(10分)

  2、森林资源管理情况(16分)

  3、集体林改完成情况(10分)

  4、森林防火情况(24分)

  5、森林培育管理情况(10分)

  6、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11分)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7分)

  8、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情况(7分)

  9、林业工作站或管护区建设管理情况(5分)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的方式,并结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当年分项工作检查验收资料。责任制执行情况采取综合评分方法,综合考核乡镇政府、国有林场对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考核领导组及分工

  为确保2021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现成立考核领导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郝建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丁烈  县政府办主任

  韩成生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党组书记韩成生同志兼任。考核工作分三个组。

  第一组:

  组    长:王生云

  成    员:穆忠诚、严通全、李  乐        

  考核单位:金城镇、南河种镇、下马峪乡、南泉乡

    国营林场

  第二组:

  组    长:米  祝

    成    员:李建保、杜  文、王晶晶  

  考核单位:下社镇、大临河乡、镇子梁乡、义井乡

  第三组:

  组    长:帖伟   

  成    员:杨海青、袁环钊、孙静义

  考核单位:白马石乡、臧寨乡、大黄巍乡、杏寨乡

    五、相关要求

  1、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整理准备好本单位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各项档案资料,对照通知要求以正式文件上报2021年度县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2、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县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检查结果要全县通报。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图解: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