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函〔202110 

  

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建立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此函。

  附件:1.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2.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4日        

  附件1

  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陆生野生动植物,形成联合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执法合力,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置、防疫、补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植物的联合执法,通过信息互通、科研协作和平台共享等方式,实现各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无缝隙监管。

  二、成员单位

  县人民政府建立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协管副主任、县林业局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会议具体内容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县林业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主动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应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郝建忠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赵景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成生    县林业局局局长

  成  员:陈国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耀斌 县发改局副局长

  马德宏 县教育局副局长

  袁建明 县科技局副局长

  张志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韩兴业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曹振俊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栗再平 县住建局副局长

  常天亮 县交通局副局长

  臧天高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栗再生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月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畅宏晓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县信访局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