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函〔20222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6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目标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应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建立县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推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机构

   长:王晋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晋熙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杨晓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德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康德忠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景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宫月琴 县发改局局长

  程利民 县教育局局长

  尹式平 县民政局局长

  冯玉宝 县司法局局长

  曹宝骥 县财政局局长

  张子官 县人社局局长

  张志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戚耿文 县住建局局长

  李昌彩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程利民(兼)。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