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朔州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的通知》(朔政办函〔2021〕40号),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应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县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县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考核评价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督促乡(镇)政府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晋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梁艳锋 副县长
成 员:张勇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段日芳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晓君 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吴德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康德忠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宫月琴 县发改局局长
王成建 县科技局局长
刘喜春 县工信局局长
安建军 县公安局政委
韩军业 县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冯玉宝 县司法局局长
曹宝骥 县财政局局长
张子官 县人社局局长
张志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丰礼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涛 县商务局局长
窦海章 县卫健局局长
王新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文元 县医保局局长
李昌彩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赵耀锋 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王新军(兼)。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