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发〔20235 

 

  为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2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朔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属地责任,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抗旱保丰、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等提供坚实保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发展目标。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更加高效,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到2035年,形成全域、常态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业务、科技和服务综合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一)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助力农业防灾减灾。完善气象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增雨作业力度,促进粮食稳产增收。围绕干旱等主要气象灾害,开展全县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针对大蒜、蔬菜、黄芪等应县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域、重要农事季节,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围绕桑干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开展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筑牢塞北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围绕桑干河生态调水,科学开展河流湖泊补水增雨作业,让水量丰起来。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布设新型作业装备,适时开展针对重污染天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服务防灾减灾,做好应急保障。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针对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和联动作业工作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一)加密作业气象条件监测。聚焦应县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气象探测装备布局,在部分乡镇新建六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进一步填补自动观测站监测空白,提升自动观测站性能。补齐雷达探测短板,严密监视过境天气形势,积极研判人工影响天气潜势,科学制定作业方案,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益。建设空中云水资源和旱情动态监测网,开展空中水资源实时监测和评估,提高空中水资源的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指挥作业能力。推进县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系统建设,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空域申请等业务系统,形成全县统一指挥、上下协同联动的指挥作业体系,提高指挥作业能力和效率。加强与省、市气象局的联系,争取最大时效的空中飞机作业。(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统筹布局、补齐短板,影响范围实现全覆盖。持续增加作业装备和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增加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实现作业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年内争取配置一套新型车载增雨(雪)火箭发射系统,提升作业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安全化水平,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在山区增设增雨(雪)烟炉,扩大人工影响天气覆盖面积。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要求,以15公里网格标准,建设1-2个标准化固定作业点,逐步实现全县固定作业站点基础布局全覆盖。粮食主产区、经济林果区、牧草种植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区,按照10公里网格标准适当增加标准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高海拔山区科学布设远程智能遥控地面碘化银烟炉,扩大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建制、稳定队伍,作业训练实现“全时段”。组建县级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机动作业队伍,按照“一辆运载车、一台火箭发射架、一部GPS、一台笔记本电脑或移动支撑系统、统一作业工作服”标准,配备专业作业队伍。完善作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健全作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制度、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组织作业人员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常态化作业培训。(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一)强化科技创新,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与省、市气象局合作,积极争取联合共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平台和科技创新基地。完善气象、科技、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合作机制,联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基础研究。布设云降水精细分析系统,全年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的科技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重视人才支撑,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人工影响天气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县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队伍力量。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人工影响天气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部门监管,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空域申请、作业人员备案、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装备、弹药购置、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完善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将作业弹药按规定纳入人武部门的专业仓库或符合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房,集中统一存储。(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气象局要加强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协调机制,明确组织实施、安全监管事权责任,强化作业业务、设施装备、作业队伍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科技研发攻关、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作业、运维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财政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7日      

 

【图解】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