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发〔2023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应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0日      

应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120号)精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应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应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加强,卫生城镇创建取得新突破,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氛围普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有效治理垃圾污水。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做到垃圾全程密闭收运和日产日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进县、乡、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通过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形式,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2025年,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每个乡镇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垃圾收运覆盖90%以上的自然村。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工业废弃物等违规“上山下乡”监管机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雨污分流。城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80%时,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或者扩建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位于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重点河流沿岸的村庄和中心村,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建设和规范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污水达标处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持续加大农村改厕力度。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农村公厕,在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按照服务半径,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扎实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完善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采取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市场化运行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理、维护,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管、用纳入乡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旅游厕所提质升级、城市公厕达标充足,提升运行维护和卫生保洁水平。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商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车站等重点场所厕所整治,规范厕所使用管理维护,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公共旱厕,重点场所及A级以上旅游景区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公共厕所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继续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周边乡镇延伸,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建设城镇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保障城镇基本生活用水和应急供水。完善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出水和管道供水、用户水龙头用水水质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乡村供水管网新建延伸改造配套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安全水平。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薄弱环节整治。加强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着力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按照县城道路标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强力整治村庄街巷等公共场所乱搭乱建问题,对违规占地、私建庭院、毁绿圈地等临时搭建物,做到应拆尽拆。扎实整治占道经营、公路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全面整治乱堆乱放,集中清理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四堆”问题。彻底清理非法广告牌和墙面小广告。深入开展河道“四乱”整治行动,加快整治各类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乱撒、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行为,彻底清理死角盲区,铲除病媒孳生环境,实现村内村外干净整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市场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提升改造,强化上下水、厕所等基础设施配置,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水产品店外宰杀等行为,实行禽类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冷链配送、白条上市,禁止市场活禽销售,规范食品冷链转运存储管理。严格索票索证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制度、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三防”(防尘、防蝇、防鼠)措施。按照定时、定点、定责要求,规范早市、夜市、流动商贩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经营区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监管。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体育场馆、交通客运站和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浴室、小网吧卫生管理水平。严格食品经营准入机制,强化消费环节监管。规范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和流动摊贩从业行为,加强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治理。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完善防蝇防鼠设施,落实清洗消毒制度,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水质监测,防止黑臭反弹。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农村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科学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类、分布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发生传染病疫情时,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和监测实际,增加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坚持日常防治和重点整治、专业防治和群防群控相结合,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则,有针对性组织专项防治和区域性防治,消除“四害”孳生环境,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传播流行。(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9.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持续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和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必备的健康技能,保持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疫情防控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树立良好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推广分餐制,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健康强国理念,促进学生从小养成勤洗手、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增强“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群体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落实《山西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环境建设,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到2025年,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成无烟环境。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长廊、广场、步道和体育公园等设施、场所建设,努力实现所有社区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改善城乡居民健身条件。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工间操等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群众体育运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公民养成绿色、低碳、循环、节约、节俭的行为习惯。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限制禁止工作。倡导旅游星级饭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积极采用可替代产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社会健康管理

13.积极创建卫生城镇。加快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积极创建卫生县城、乡镇。(责任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引导和规范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使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成为健康应县的倡导者、参与者、实践者,构建健康山西的微观基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妇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防控职责。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支撑

16.加强法制化保障。推进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强化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职责,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依托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等有效经验,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专业防控与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将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城市、村镇、单位、家庭、校园等创建优势,广泛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文明健康素养提高,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人民群众早日过上高品质生活。(责任单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部署落实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配合部门主动沟通、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形成高效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强化爱国卫生队伍人员培训,建立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建立爱国卫生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共推共促爱国卫生工作。

(三)强化督促落实。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考评机制,对措施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畅通监督渠道,采取暗访曝光、问题清单、红黑榜、红黄牌和工作通报等多种手段,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应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0日印发

附件:


应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拟订爱国卫生有关政策,制定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组织检查和监督做好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防病防疫、环境整治、健康创建工作。制定县直机关爱国卫生有关制度和标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估和培训,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县疾控中心、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县卫健局的领导下做好相关爱卫工作。

县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以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卫生家庭创建为基础,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工作。通过多种途径配合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根据省市县基本建设资金年度安排重点方向,积极支持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有关基本建设项目实施。

县教育局: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指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卫生设施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县公安局: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工作,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坚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县卫健局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交管大队要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做好相关爱卫工作。

县民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支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政策。配合推进健康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性机构的爱国卫生工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县财政局: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导全县城市环卫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村庄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县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在县住建局的领导下做好相关爱卫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好道路和城市客运领域交通运输工具及客运场站的卫生和环境整治。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程度。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开展水资源保护,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预防控制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

县农业农村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厕所粪污、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配合做好健康村镇建设和地方病等防治工作。

县商务局:在拟订县贸易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工作中,体现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扩大健康领域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

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做好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等旅游活动场所的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加强旅游景区环境治理,发挥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责分工,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做好经办服务,推进基本医保省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

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办公和生活环境,促进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提高。

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积极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举措和成效,推动制作爱国卫生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挖掘正面典型。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把好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视听网络等健康栏目关,加强新媒体传播,提高报道影响力。

县全民健康保障中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县草牧业发展中心:对养殖业废弃物的利用提供指导和服务,推进农兽药残留综合治理,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所在区域和单位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协助开展青少年、妇女、职业群体等重点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妇女和青少年健康体质,保障妇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各乡镇:加强各自辖区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证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卫生乡镇创建、健康村镇建设、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和无烟环境建设,增强全县人民健康素质,大力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为全县大型活动服务。

应县火车站:做好车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铁路沿线的清洁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