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发〔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23年4月2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晋军: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晋熙:协助县长分管教育、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开放大学(县老年开放大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县一中、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县科协、县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特祥:协助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商务、外事、财税、金融、政务公开、国防动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国企国资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县台港澳事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国动办(县人防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商务局(县促进外来投资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县项目推进中心、县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社情民意调查研究中心、县陶瓷业发展促进中心、县财政投资促进中心、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服务中心、县防震减灾中心。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联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消防救援大队、朔州市统计局应县监测中心、国家统计局应县调查队、县邮政公司、联通公司应县分公司、移动公司应县分公司、电信公司应县分公司、中石化应县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人民银行应县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应县监管组及其他银行、保险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相贵成:协助县长分管广电、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县文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郝建忠: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和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草牧业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扶贫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供销联社。
联系县气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王波:协助县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文化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中心、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县木塔管护中心(县净土寺管护中心)、县文物保护与利用服务中心、县木塔保护研究院、县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木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解玉君:协助县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公安、信访、司法等方面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分管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联系县法学会、县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赵振龙:协助县长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规划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公用事业发展事务中心(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县城市绿化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梁艳锋:协助县长分管卫生健康、体育、医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任瑞:协助县长分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境、能源、交通运输、铁路航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能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光荣院)。
联系县人武部、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县总工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残联、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应县供电公司、县公路段、汽车站、火车站。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确保县政府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建立县政府领导AB角工作制度,杨晋熙同志和梁艳锋同志、王特祥同志和郝建忠同志、王波同志和赵振龙同志、解玉君同志和任瑞同志互为AB角。对于领导因出差、活动、接待和请假等原因出现工作空档的,由其AB角对应方自动补位,代行相关职责。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