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函〔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开发利用气象资源,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应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县总工会负责人;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范围内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组织协调全县范围内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正常开展。

3.负责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所需资金的筹集、落实。

(二)办公室职责。

1.组织制定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决策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遇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可随时召开。

(二)协调联络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并随时提供所需资料。

(三)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