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316-2023110日)。

  通讯地址: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应县地恩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开发北路和长征路交叉口东北原厂区内

 

应县地恩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清阳联合环保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煤破碎炭炭化车间、压块车间、压块炭化车间、

活化区、精制车间、半成品加工混合车间(混合车间)、原料储存库、成品库等。 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脱硝、污水处理、供水等公辅设施。

 

1)落实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贮运过程的污染防治:运输过程对车上的粉状物料采用帆布遮盖严实,防止沿路抛洒引起二次扬尘。厂内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减轻道路运输车辆 产生的扬尘。弱粘煤装卸、贮存全部采用封闭式贮存设施,并安装洒水洒水抑尘设施。②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环评要求出口浓度不超过10mg/m3。 每台雷蒙磨各设1台袋式除尘器,设计风量4500m3/h。每台炭化焚烧炉、 活化焚烧炉各设1台袋式除尘器。设计风量8000m3/h,出口浓度不超过10mg/m3。炭化焚烧炉、活化焚烧炉产生的二氧化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进行处理,每台炭化焚烧炉、活化焚烧炉各设1台脱硫塔,设计风量8000m3/h,要求脱硫效率不低于92%。炭化焚烧炉和活化焚烧炉采用空气分级燃烧+SCR脱硝系统进行处理,每 台炭化焚烧炉、活化焚烧炉各设1套空气分级燃烧+SCR脱硝系统,设计风量8000m3/h,要求空气分级燃烧NOx的降低率不低于35%SCR脱硝系统SCR脱硝效率不低于85%。酸洗槽产生的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要求硫酸雾吸收效率不低于90%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产废水:根据水平衡分析,软水器的废水产生量为8.00m3/h,循环水站废水产生量为0.25m3/h,酸性废水的产生量为0.37m3/h,主要污染物为pHSS和盐类。生产废水收集后回用于脱硫塔和酸洗槽补充用水。②生活化验污水日常办公及化验产生的废水属于中等浓度的一般城市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NH3-NLAS等,废水量为0.56m3/h。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为软水站产生的含盐废水、酸化工段产生的酸洗废水。酸洗废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回用于酸洗槽补充用水。含盐废水收集后回用于脱硫塔补充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雷蒙磨、鄂式破碎机、辊式破碎机、水泵

等生产运输设备。噪声防治对策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其次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吸声等控制措施,并从厂区平面布置上综合考虑设备噪声对厂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可降噪15~35dBA)。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膜、脱硫

塔产生的脱硫石膏、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棉纱、去石机产生的煤矸石、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软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膜、脱硫塔产生的脱硫石膏、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棉纱、去石机产生的煤矸石、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现有工程建设100m2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为全封闭结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地面采用混凝土结 构,且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至少为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K≤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cm/s。 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周转周期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