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对象基本信息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朔环应罚

20259号

单位名称:应县远为恒源石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6月12日对应县远为恒源石材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在开采作业面堆存有开采出的花岗岩原料约3000吨,弃渣约4000吨,弃渣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堆放在渣场内,堆存的花岗岩原料和弃渣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该公司所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17标准给予罚款。

4.5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6/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22091024103R

法定代表人:田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