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及驻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朔政发〔2019〕1号)要求,推动我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分工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特别是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转变的部门要重新明确挂牌监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监管责任全覆盖。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跟班、安全检查等制度,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二)强化安全考核和最差考评

根据县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和我县确定的重点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层层下达目标任务。执行市下达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合理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决实施生产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最差化管理,结合安全目标考核,县政府安委办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最差考评活动,对评选出的最差乡镇、最差部门、最差企业和最差个人在全县进行通报,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乡镇部门不按照规定履行领导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负责人不按照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本行政区、本行业领域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改革发展任务不落实、重大安全治理工程进展缓慢、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形,分别采取约谈、通报、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依法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三)深化专项整治

森林草原。深入排查林区、农林交错区及其周边村镇居民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单位和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农林结合部的火灾隐患,严查祭祀用火、农事用火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地质灾害。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重点检查地质灾害易发的乡镇、村庄等人员集中地,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矿山开采区和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道路交通。要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集中整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酒驾、无证驾驶行为,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货车靠右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专项整治。要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对公交车、客运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对桥梁防撞护栏排查加固;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70%。要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结合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长下坡、桥梁、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促进我县境内国省公路和县乡公路达标提级,完善标识标牌,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消除危险路段,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春夏、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突出商场、旅游景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作为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督促在养老机构、老旧居民住宅、出租房、幼儿园、福利院等小场所,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和简易灭火系统;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危险化学品。开展危化企业装卸车系统治理,实现密闭装卸、流量控制、自动化管理;吸取张家口“11.28”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液氨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继续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按新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评估、备案。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建筑施工。把防塌坍、防坠落作为重点,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

城市安全运行。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专项整治,积极整治城市渣土堆场、玻璃幕墙隐患。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突出抓好城中村、城边村煤改气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居民燃气使用入户检查,积极整治城镇燃气中存在的违章压占管线、安全间距不够和与市政管网交叉等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城市安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冶金工贸。持续开展煤气、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液氨使用、金属冶炼等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陶瓷生产企业要重点加强对煤气、天然气使用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强化采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批准设计实行分层分台阶开采,严禁“一面墙”开采。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特种设备、旅游景区、学校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等部门

(四)推进依法治理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建立执法工作联网直报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要实施分类监管,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基础条件一般的,实行计划检查、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条件差、问题多、风险高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作为重点,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全面推行考试考核式执法检查,促进从业人员提升能力素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反“三违”活动。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各乡镇要加强源头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落地的高危项目审批严格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四色电子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企业要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加强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部构建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六)深化改革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所承担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对标对表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总量的80%。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七)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在国家和省应急管理总体框架下,统筹优化辖区内应急资源,整合应急力量,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调整指挥机构,划分部门事权,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按照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的职责分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19年9月底前制定修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和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并编制成方便实用的手册,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九)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要积极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进一步为应急管理部门争取组建一支3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筹推进以消防救援为骨干力量,以驻应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加强森林、道路、交警救援队伍建设。要建立多灾种应急救援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作战指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实现抢险救援科学指挥。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

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应急演练和技术比武,要针对道路交通、危化品、火灾、水库等事故灾难和干旱、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年内县政府至少组织一次重大事故或灾害应急救援演练观摩活动,各乡镇也要根据各自事故和灾害重点至少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检验指挥系统的高效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协同性,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能够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国家和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框架内,制定我县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逐步建立县乡一体化的应急值守自动报警、应急资源辅助查询、应急管理信息传输、视频音频现场联线、灾情统一发布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二)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要全面了解救灾物资储备现状,充分利用全县大、中型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库存,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库存作为县级物资储备系统的基础,进一步整合已有的粮食和医药等专项县级物资储备,同时建设必要的应急物资综合仓库,建立和健全县级物资储备系统。结合区域灾害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的实际,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实用性强的救援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指挥车、应急运输车、洒水车、灭火、防洪等装备器材。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十三)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处置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接到险情和事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迅速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处置险情和事故。同时要及时关注舆情,对重大事故和重大事件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或突发事件有关信息,以防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四)加强重点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规划,明确分工,抓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我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抓好自然灾害排查评估和应对工作

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全县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

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做好灾害治理和应对工作,受到灾害危害的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灾人员,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疏散撤离受到危险的人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抗震救灾、县防汛抗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县减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六)加强监测监控预警预报

建立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按照我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林火远程监控点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等有关部门

(十七)做好突发自然灾害保障工作

健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灾害救助体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根据灾情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地震局等有关部门

四、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能力建设

(十八)着力提高基本技能

坚持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党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依托县委党校6月安全月期间举办一期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班,7月上旬在企业分布较多的乡镇金城镇和南河种镇各举办一期乡村两级安全管理、护林防火、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处置培训班,7月底前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重点部门分别在各自监管行业领域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进行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九)大力推动基层建设

县政府要按照我县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保障公共安全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管理工程和安全监管设备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在机构改革中要根据职能划转,应充实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人员;乡村要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配齐网格员;社区要组建应急救援自愿者队伍。加强基层消防站、训练基地建设,弥补历史欠账,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企业要加强班组建设,规范现场作业管理,提高岗位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不断强化基础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深入开展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要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节点,逐项落实责任,重大情况及时与县政府安委办协调沟通,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应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