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后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12-11 10:55 来源: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应政函〔2021〕54号
金城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我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即将完成,为了便于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要进行统一的市场化物业管理,县政府将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物业管理公司要强化服务,规范管理,不断改善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运营期内,县政府将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情况进行考核,符合奖补条件的,每年将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
二、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对停车位进行出租或出售,可以承接商业广告,多渠道进行物业创收,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进一步创新经营理念,充分利用小区内的闲置土地及其他资源,吸纳社会资本投入,进行市场化运营,增加物业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应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