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发〔2022〕38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4期)精神,县政府决定依法无偿收回应县一中新校区体育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库,该宗地位于应县长征路南延线西侧、新一中东大门西侧、教学楼东侧,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折合10.5亩。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请应县新一中速到应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权属注销登记、变更登记手续。


应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