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发〔2023〕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朔政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严格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县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县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县乡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明确并落实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三)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加强源头管控。发展与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等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落实联合审查制度,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二)严格防控风险。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精准治理隐患。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

  (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佩戴标识等制度规范,严格遵守亮证执法、两人以上执法等执法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一)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推动落实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同步进行。落实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优化开采布局,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

  (二)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专家指导服务,聘请第三方团队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体检。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三)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路堤高度超过30米的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四)建设工程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和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五)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六)燃气。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七)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新业态新风险领域,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集中解决一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年内,分类分批完成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八)洗储煤。强化基础管理,推进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加强主体企业和外委主要负责人持证管理。重点开展现场作业、应急管理、打击企业违规分包转包专项整治。

  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完善灾害防治体系

  (一)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4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建立县级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数据库,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编制完成《应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严格执行我省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实现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低于0.5‰、草原火灾受害控制率低于2‰目标。

  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等工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机制。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推进高烈度区重大基础设施风险摸排与评估工作,开展地堑断裂带内部分二级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推进县级GNSS观测站建设。

  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推进隐患点监测网点建设。

  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三)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保障能力

  (一)推进基层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每个村和居委会要确定安全网格员。县乡政府要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强化技术装备支撑。

  (二)推动标准化创建。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其中危险化工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积极创建二级标准化。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推进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文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和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大培训,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

  六、加强应急救援准备,有效处置事故灾害

  (一)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政府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县级重点开展地震应急综合实战演练。

  (二)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和物资装备保障。做好消防队伍地方保障工作,改善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储备品种。

  (三)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七、严格巡查考核督导,严肃安全追责问责

  (一)严格考核巡查。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将重点企业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对近三年发生过事故的乡镇部门和企业开展重点巡查。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强化警示教育。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并按规定组织评估。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

应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图解: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