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局联发〔2024〕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工作,应县交通运输局和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4年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检查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应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应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内容
应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方案要求对库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及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进行抽取,无特殊情况认识检查时间及内容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为准。
- 抽查方式
按照信用分级分类,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交通领域危货运输企业按照100%的比例抽取。
四、抽查流程
1、建立完善“两库”;
2、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3、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4、开展现场检查;
5、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
6、检查结果后续处理;
7、检查结果运用。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检查实施步骤,认真填写“双随机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联系人:常天亮联系电话:13834982168
应县交通运输局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3月25日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依据 |
1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抽查比例16%;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4.04-202409 |
应县交通运输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应县交通运输局危货运输企业2024年“一业一查”部门联合
应县交通运输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层级 |
1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应县交通运输局 |
应县市场监管局 |
市县(区)级 |
2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的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情况的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
应县交通运输局 |
应县市场监管局 |
市县(区)级 |
3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
应县交通运输局 |
生态环境部门 |
市县(区)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