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教发〔2025〕16号

各民办中小学校,局各科室:

现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 划》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应县教育局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


2025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县 2025年度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抽查范围

抽查的范围:应县各民办中小学校

二、组织实施

(一)人员分工

1.办公室负责系统随机抽取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

2.联合抽查工作由发起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教育局各科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参照市场监管领域风险等级A 、B 、C 、D,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检查要做到档案齐全规范、责任可追溯。

2.对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进入被查单位后,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内容和相关方针政策等,做好政策宣讲、政策兑现等活动,千方百计为被查单位纾困解难并听取学校意见建议,做好服务保障。

(三)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抓好任务落实。要高度重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部署和2025年教育局年度抽查计划,积极筹划,精心组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

(二)监管服务并举,减轻备查单位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各单位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咨询,为学校解疑答惑。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检查人员和检查科室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挖掘、整理和汇总基层学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先进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办公室。

附件:应县教育局、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应县教育局、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任

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数量

智慧监管(信用

风险分类)要求

抽取

日期

发起

部门

检查

依据

配合

部门

检查依据

1

对学校办

学情况的

双随机抽 

定向

民办学

校招生、

办学情

况的检

民办

中小

学校

不少于40%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

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

2025年4月--10月

县教育局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

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县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应县教育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行业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

对象

检查方式

事项类别

发起部门(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配合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

层级

县区级抽查事项数

学校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教学仪器、音体美卫器材、信息技术装备、课桌椅、校服等)检查

中小

学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教育部门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市场监管部门

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县(区)级

1

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营利性的民办职业高中学

校、民办普通高中、民办

幼儿园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市场监管部门

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广告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县(区)级

1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可能存在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县(区)级

1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可能存在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县(区)级

1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取得证照、收费、办学情况的检查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县(区)级

1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可能存在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县(区)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