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人社联发〔2023〕21号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有效整治违规违法行为,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要求,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跨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参照市场监管局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按照3%的比例抽取。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23年8月1日至12月17日。

行业类型:各类用人单位。

四、抽查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对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对建筑、加工、制造、居民服务、劳务派遣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的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内容有:

1. 登记事项检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五、联合检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由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参加联合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单位)通过双随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分别发送给其他部门。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单位)认领企业,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各部门按照本部门“一企一表”,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工作务必在12月17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联查的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定向抽查工作,各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探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加强联动。各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统一调度,服从安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执法。各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检查实施步骤,认真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联系人:丰树成          

 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0日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