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人社联发〔2024〕1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6号)要求,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有效整治违规违法行为,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4年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检查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内容
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方案要求对库内一般排污单位进行抽取,无特殊情况认识检查时间及内容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为准。
三、抽查流程
1、建立完善“两库”;
2、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3、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4、开展现场检查;
5、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
6、检查结果后续处理;
7、检查结果运用。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检查实施步骤,认真填写“双随机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联系人:丰树成 联系电话:13934986018
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3月29日
应县人社局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依据 |
1 |
对一般监管对象双随机检查 |
工资支付情况。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 |
抽查比例3%;1次/年 |
一般风险 |
2024.4.7-2024.10.17 |
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