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人社联发〔2024〕13号
各股室、队: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有效整治违规违法行为,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要求,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跨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二、专项执法行动的时间
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三、专项执法行动的对象和检查比例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二)专项执法行动的检查比例:实地检查各类用人单位的数量不得低于本地区监管机构总数的3%且不得少于5户。
四、专项执法行动的内容
集中清理整顿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未依法、依规支付工资的行为。
二是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骗取劳动者财物的欺诈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三是聚焦重点群体的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努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的稳定性。
五、专项执法行动的程序
(一)宣传自查阶段(2024年4月7日至4月30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保障劳动者便捷维权。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用工单位要逐项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违法问题。
(二)安排布置阶段(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组织相关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安排布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从企业(机构)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布。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核验资料、召开职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视情况延伸检查至相关用工单位。对存在突出违法问题的机构或用工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审计。
(四)汇总分析阶段(202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梳理汇总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效果、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党中央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抓紧抓实抓细,推动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执法行动中要做好检查记录,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台账。对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多、不按规定报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机构实施重点检查。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进行社会公布,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对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挽回。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涉嫌犯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三)主动回应关切,加强风险防范处置。各地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要结合本地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既往监管情况,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联系人:丰树成 联系电话:13934986018
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