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市监信用〔2025〕6号
各业务股室、所、综合执法队:
为进一步做好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明确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效能。结合我县实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深入推进“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按照省、市、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配合, 对全县范围内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对水电气计量不准确、 收费不规范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通过部 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提高该行业的监管效能,促进市场公平 竞争。强化行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加 强信息公开,提升公众对行业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持续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常态化,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完善“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1、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 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更新。
2、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要100% 入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 新。
3、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双随 机”系统,采取随机摇号抽查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 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 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检查人员与抽 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并妥善保管。并对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与公示。确保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 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三、强化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A、B、C、D” 类,按照100%的比例抽取。将“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监测抽检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实行动态分类监管,着力增强 监管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提高监管效能。对A 等级诚信企业:合理降低日常巡查和监测抽检频次;B 级守信企业:实行常 态监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 C 、D 等级的生产者加大抽查频次,将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到真正危害质量安全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环节上,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管控能力,确保市场环境的安全。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根据信用监管方案以及监管对象 和市场监管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对于诚实守信的市场主 体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 对象名录库的3%,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对于失信企业,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监管工作,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 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 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 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 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2025年3月7日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比例/数量 |
智慧监管(信 用风险分类) 要求 |
抽取日期 |
发起部门 |
检查依据 |
配合部门 |
检查依据 |
1 |
对房地产市场 明码标价的双 随机检查 |
对房地产市场 明码标价监督 执法检查 |
房地产从业单位 |
抽查比例 30%;1次/年 |
A、B、C、D |
2025年 3-10月 |
应县市场 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 |
应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管理局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 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 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 《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房 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 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 测绘管理办法》 |
2 |
对水电气计量 不准确、收费 不规范的双随 机检查 |
对水电气计量 不准确、收费 不规范问题的 检查 |
房地产从业单位 |
抽查比例 30%:1次/年 |
A、B、C、D |
2025年 3-10月 |
应县市场 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量法》 |
应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管理局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 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 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房 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 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 测绘管理办法》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行业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事项类别 |
发起部门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配合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抽查 层级 |
市级 抽查 事项数 |
县区 级抽 查事 项数 |
||
1 |
学校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各类学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 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 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安 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教育部门 |
食堂环境、食堂设施设备、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采购登记、食品 贮存、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实 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 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
县(区)级 |
1 |
|||
2 |
卫生健康部门 |
1.学校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管理情况 2.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县( 区)级 |
1 |
||||||||||
3 |
房地产 |
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监 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从 业单位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房地产市场 监督执法检查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质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 预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 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 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 法》、《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 |
省市县(区)级 |
1 |
1 |
||
4 |
企业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 查 |
各类企业 |
非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 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用人单位年 度执法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伺法》《 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 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 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 |
县(区)级 |
1 |
|||
5 |
商务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对单 用途预卡备案发卡企业的抽查检查;拍卖 企业执行拍卖法等法规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新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 法》、《拍卖法》、《拍卖管 理办法》 |
县(区 )级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