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市监信用〔2025〕2号
县“双随机、一公开”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2025年度应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检查
任务发起部门为组织部门,负责抽查方案的制定、任务的发起、监管对象的抽取、执法人员的匹配、组织现场检查及检查结果的录入与公示。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内容
任务发起部门根据具体任务确定监管对象并录入监管对象名录库相应的分库,无特殊情况任务检查时间及内容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为准。
三、检查流程
(一)建立完善“两库”
(二)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三)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四)开展现场检查
(五)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
(六)检查结果后续处理
(七)检查结果运用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在任务发起之前要将抽查方案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唐 杉
联系电话:5625056 15203499029
附件:应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联系人:唐 杉 电话:15203499029
应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填报单位:
县级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应 县 |
1 |
对学校办学情况的双随机抽查 |
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民办中小学校 |
不少于40%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4月—10月 |
应县教育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
全县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 |
抽查比例30%;1次/年 |
高风险 |
2025年4月—10月 |
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从业单位 |
抽查比例10%;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4月—10月 | |||
4 |
对一般监管对象双随机检查 |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
抽查比例 3%;1次/年 |
一般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应 县 |
5 |
对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双随机抽查 |
互联网经营情况监管 |
网吧经营场所相关从业人员 |
10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文化和旅游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对娱乐场所的经营情况双随机抽查 |
KTV、歌厅经营情况监管 |
娱乐场所经营相关从业人员 |
10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月—10月 | |||
7 |
对旅行社 (网点)的经营情况双随机抽查 |
旅行社(网点)取得许可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网点)经营情况的检查 |
旅行社(网点)经营相关从业人员 |
10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月—10月 | |||
8 |
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双随机抽查 |
对全县农作物种子、农资的监督检查 |
全县农资门市 |
11%;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农业农村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对全县兽药门市进行双随机抽查 |
对全县兽药经营门市的监督检查 |
全县兽药经营门市 |
60%;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
应 县 |
10 |
对全县农药进行双随机抽查 |
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 |
全县农药经营门市 |
16%;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农业农村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抽查比例45%;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4月—9月 |
应县交通运输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2 |
对全县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双随机抽查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学校 |
30%;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4月—12月 |
应县消防救援大队 |
应县教育局 | |
13 |
对汽车销售市场的双随机抽查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抽查比例3%;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商务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4 |
对二手车交易的双随机抽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经营主体 |
抽查比例3%;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税务局 | ||
15 |
对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发卡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
对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发卡企业的抽查检查 |
本辖区内已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备案企业 |
抽查比例3%;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商务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6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 |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
抽查比例 3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按照30%的比例抽取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林业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应 县 |
17 |
对保安行业的双随机抽查检查 |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行业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
本辖区保安行业单位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低风险 |
2025年4月—10月 |
应县公安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8 |
对旅馆业从业单位的双随机抽查 |
旅馆业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全县旅馆企业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一般风险 |
2025年4月—10月 | |||
19 |
对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等的双随机抽查 |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等的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3%;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统计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 |
商场(超市)抽查 |
商场(超市)取得许可证及卫生管理情况等的检查 |
商场(超市) |
抽查比例 50%;1次/年 |
一般风险 |
2025年4月—9月 |
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1 |
粮食购销企业监督检查 |
粮食购销企业监管 |
粮食备案单位 |
抽查比例15%;1次/年 |
低风险 |
2025年3月-10月 |
应县发展和改革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应 县 |
22 |
涉烟经营活动检查 |
对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情况的检查 |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主体 |
抽查比例0.5%;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0月 |
应县烟草专卖局 |
应县公安局 |
23 |
对物流、寄递企业运输烟草制品情况的检查 |
各类物流、寄递企业 |
抽查比例1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0月 | ||||
24 |
对全县防雷重点单位的双随机抽查 |
对防雷安全的监督检查 |
油库、气库、弹药库、烟花爆竹、石化建设工程、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相关单位 |
6%;1次/年 |
高风险 |
2025年4月-9月 |
应县气象局 |
应县应急管理局 |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应 县 |
25 |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 品印刷单位抽查 |
对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 |
抽查比例16%;1次/年 |
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1月 |
应县县委宣传部 |
应县文化和旅游局 |
26 |
出版物零售单位抽查 |
对出版物零售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
出版物零售单位 |
抽查比例25%;1次/年 |
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1月 | |||
27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城市污水处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抽查比例100%;1次/年 |
一般风险 |
2025年3-10月 |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8 |
应县2025年度对养老机构运营资质和食品安全的部门联合检查 |
养老机构运营资质和食品安全检查 |
全县养老机构 |
抽查比例10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6月 |
应县民政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应 县 |
29 |
对定点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业和医疗费用的检查 |
全县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 |
抽查比例1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0月 |
应县医疗保障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0 |
对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的双随机检查 |
对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从业单位 |
抽查比例3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0月 |
应县市场 监督管理 |
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31 |
对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的双随机检查 |
对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的检查 |
房地产从业单位 |
抽查比例3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0月 | |||
32 |
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双随机检查 |
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各类学校 |
抽查比例3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0月 |
应县市场 监督管理 |
应县教育局 | |
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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