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宣发〔2025〕2号
根据《关于印发<应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共应县县委宣传部和应县文化和旅游局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检查
任务发起部门为组织部门,参照市场监管局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负责抽查方案的制定、任务的发起、监管对象的抽取、执法人员的匹配、组织现场检查及检查结果的录入与公示。
二、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检查范围:全县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和出版物零售单位。
三、检查流程
(一)建立完善“两库”
(二)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三)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四)开展现场检查
(五)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
(六)检查结果后续处理
(七)检查结果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联合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双 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 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抽查效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参与联合检查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中共应县县委宣传部
应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25日
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行业 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事项类别 |
发起部门 |
检查依据 |
配合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抽查层级 |
县级抽查 事项数 |
1 |
印刷 |
对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单位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应县宣传 部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 款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 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 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 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
应县文化 和旅游局 |
对包装装 潢、其他印 刷品印刷 单位经营 情况的检 查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 刷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 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 工作。 |
市县(区) 级 |
1 |
2 |
出版 |
对出版物零 售单位经营 情况的检查 |
出版物零售 单位 |
现场检查、书面 检查 |
一般检查 事项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 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 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 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 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 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 作。 |
对出版物 零售单位 经营情况的检查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出 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县(区) 级 |
1 |
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县级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应县 |
1 |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 印刷单位抽查 |
对包装装潢、其他印刷 品印刷单位经营情况的 检查 |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 品印刷单位 |
抽查比例16%;1次/年 |
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 风险分类管理,对低风 险、一般风险、较高风 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 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1月 |
应县县委宣传部 |
应县文化和旅 游局 |
2 |
出版物零售单位抽查 |
对出版物零售单位经营 情况的检查 |
出版物零售单位 |
抽查比例25%;1次/年 |
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 风险分类管理,对低风 险、一般风险、较高风 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 加抽查比例、频次 |
2025年3-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