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烟专联发〔2024〕2号

为进一步规范涉烟市场秩序,有效整治违规违法行为,净化涉烟市场环境,根据《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4〕3号)的要求,应县烟草专卖局与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检查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内容
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方案要求对库内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各类物流寄递企业进行抽取,无特殊情况检查时间及内容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为准。
三、强化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将“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监测抽检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实行动态分类监管,着力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提高监管效能。对A等级诚信企业:合理降低日常巡查和监测抽检频次;B级守信企业:实行常态监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C、D等级的零售户加大抽查频次,切实提高零售户知法守法意识,确保净化涉烟市场环境。
四、抽查流程
1、建立完善“两库”;
2、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3、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4、开展现场检查;
5、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
6、检查结果后续处理;
7、检查结果运用。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检查实施步骤,认真填写“双随机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附件:应县烟草专卖局、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应县烟草专卖局、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应县烟草专卖局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3月26日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事项检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法律依据 | 
| 涉烟经营活动检查 | 对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情况的检查 | 为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 抽查比例0.5%;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3月—8月 | 应县烟草局 |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对物流、寄递企业运输烟草制品情况的检查 | 各类物流、寄递企业 | 抽查比例1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3月—8月 | 
应县烟草专卖局、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应县烟草专卖局、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 行业类别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配合部门 | 抽查层级 | 
| 卷烟零售 |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 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情况的检查 | 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企业和个人 | 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区级 | 
| 物流、寄递 | 对物流、寄递企业运输烟草制品情况的检查 | 各类物流、寄递企业 | 

 
            
 
                
 
                 晋公网安备 140622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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