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审计局述法报告

应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席瑛

(2024年12月)

一年来,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一)加强理论基础建设。一年来,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开展了7次集中学习,使自己的法治思想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党组会、局务会上7次传达学习了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依法行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订了《2024年审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讨依法审计工作情况和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并就法治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情况等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4次对照新、旧《审计法》逐条逐款学习,明确各条款修改中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意义,达到了《审计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组织学习“行政执法大讲堂”11次,组织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定日围绕审计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向各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和《审计法》精神要义22次,下社区、驻村工作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次,宣传防火、禁毒、治安、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7次,邀请专家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程序进行了专题培训,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推动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制订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日常监管以双随机抽查为主。出台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分类监管办法,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限度避免执法扰民扰企现象。

(二)推动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环委办统筹协调作用,组建扬尘污染治理专班、涉煤企业专项整治专班等,不断完善环委会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了与公检法机关联动查办机制,联合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将陶瓷、水泥、煤炭等3个行业作为重点排查范围,根据案情商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合执法。2023年全市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32件,罚款1136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件。

(三)推动法治审查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合同协议、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制订并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从制度上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

(四)推动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按照“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要求,依托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执法程序流程、权力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行政处罚等相关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在局网站设立了“行政处罚与监察执法”平台,发布监管执法相关信息。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全部上传生态环境部执法系统和发改委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公开。

(五)推动规范执法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指导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开展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及时上传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正视差距和不足,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3方面不足。一是法治理论学得不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论述学习还不够经常、不够深入、不够全面、

不够系统,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法治审核力量不足。我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对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中的7个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亲自督办,目前6个已完成整改,“增强法制审核力量”的问题,因在职人员均无法律执业资格和法律专业背景,虽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但未达到整改要求。三是能力建设相对滞后。虽然我在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发力,推动基层执法队伍能力的提升,但执法人员法制专业化水平依然较低。

下一步,我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依法治市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重点抓好4项工作。

(一)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我将继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目录,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二)注重提高执法效能。我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兄弟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建立对失信个人和单位的联合惩戒机制,着力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三)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对环境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投诉热线、环境信访等渠道,加大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监督与帮扶有机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