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清单)>的通知》(晋双随机办〔2023〕4号)文件的要求,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计划)>的通知》(晋双随机办发〔2024〕3号),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制定2024年度本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 发起抽查任务
本部门为任务的发起部门,负责抽查任务的发起、监管对象的抽取、执法人员的匹配、组织现场检查及检查结果的录入。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1、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更新。
2、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要100%入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3、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双随机”系统,采取随机摇号抽查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并妥善保管。并对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与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三、工作要求
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附件:应县商务局2024年度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应县商务局
2024年3月25日
应县商务局2024年度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检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信誉风险分类管理 |
检查依据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应县商务局 |
根据企业信誉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