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卫发〔2024〕56号
局各股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有效解决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局各股室和疾控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抽查时间
2024年5月-10月。
三、抽查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取得许可证及依法执业情况和公共场所取得许可证及卫生管理情况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四、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及频次
按照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及参考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医疗机构按3%的比例抽取被检查对象,频次1次/年。对公共场所按3%的比例抽取被检查对象,频次1次/年。
五、相关要求
(一)及时维护更新监管信息
1.维护更新监管对象库。要及时维护监管对象库的本底信息,清理信息系统中过期失效的档案,对需要关闭的被监管对象,先完善该对象所有必填的项目后再予以关闭,并及时联系信息管理员核对数据交换情况,确保数据上报国家信息系统成功。
2.维护更新执法人员库。按照双随机人员设置要求,并根据执法岗位的变化、请休假等情况,同时在信息报告系统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调整,确保每个权责范围内的专业在岗检查人员不少于 2人,避免影响任务的抽取和进行。
(二)按时完成抽查工作
1.任务下达与领取。登录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及参考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获取双随机任务。
2.监督检查。组织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检查笔录,并录入监督检查信息。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违法事实确凿、法律适用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违法案件,应严格执法进行立案处罚;需进一步现场调查核实的,要认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采取立案处罚或者责令整改等措施。另一方面与疾控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沟通合作,梳理具有检测项目要求的任务,积极主动获取检测、评价结果与报告原件。
3.信息公开。应当在任务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领导,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4.按时完成。根据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县疾控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配合监督执法部门按时完成相应的卫生检测工作。
附件: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6日
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起止时间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抽查部门 |
1 |
医疗机构监督抽查 |
定向 |
医疗机构取得许可证及依法执业情况等的检查 |
医疗机构 |
抽查比例:3%, |
一般风险 |
2024年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2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 |
定向 |
公共场所取得许可证及卫生管理情况等的检查 |
|
抽查比例:3%, |
一般风险 |
2024年5月-10月 |
现场查看 |
|
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