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建发[2024]2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6号)、《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计划”的通知》(晋双随机办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建筑领域监管工作,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4年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检查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应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

二、检查对象、时间及内容

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根据方案要求对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和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进行抽取,无特殊情况检查时间及内容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为准。

三、抽查流程

1、建立完善“两库”;

2、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3、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4、开展现场检查;

5、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

6、检查结果后续处理;

7、检查结果运用。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检查实施步骤,认真填写“双随机随机抽查检查表”,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联系人:岳晓绵联系电话:13934935850


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5日


应县住建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及频次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抽查起止时间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依据

1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全县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

抽查比例30%;1次/年

高风险

2024年4月—10月

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房地产从业单位

抽查比例10%;1次/年

低风险

2024年4月—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条

(“一业一查”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